工程结算报送资料及要求

发布时间:2016-05-05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工程结算报送资料及要求

各施工单位: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并结合目前学校正在施工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对工程结算报送资料及结算报送要求如下:

一、工程结算报送所需资料

1、 竣工结算书(含电子版及软件版)

2、 工程量计算式(含电子版及软件版)

3、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4、 施工图(含电子版)

5、 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的竣工图(含电子版)

6、 招标文件及附件

7、 投标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及商务标、经济标等,经济标必须提供电子版和软件版)

8、 中标通知书

9、 工程量清单

10、 图纸答疑、答疑纪要(原件)

11、 图纸会审(原件)

12、 设计变更(原件)

13、 现场签证单(原件)

14、 开竣工报告

15、 竣工验收报告

16、 隐蔽验收资料(含钢筋、防水等)

17、 主要材料合格证及进场报告(含钢筋、商品砼、干混砂浆、水泥、地砖、墙砖、石材、门窗、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材料、电线电缆、洁具、配电箱等)

18、 材料认价单(原件)

19、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证明

20、地勘报告

21、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22、原始地貌标高抄测记录

23. 审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工程结算书的主要内容要求

1、 合同价部分

2、 合同内工程量调整部分

A:合同内量价不变部分(即合同价部分,含量不变、量变化在约定范围内的部分)

B: 合同内量调整价不变的部分

C:合同内量价均需调整的部分

3、 清单漏项部分:量价新计

4、 新增项目部分:量价新计

5、 变更(签证)部分

A: 新增项目,量价重新计算

B:原有项目变更量小于清单量15%(含15%)时,价不变(该比例根据具体合同约定调整)

C:原有项目变更量大于清单量15%(含15%)时,价新计(该比例根据具体合同约定调整)

6、 取消项目部分:清单量合同单价扣减

7、 材料价格调整部分

8、 人工费调整部分

9、 其他政策性税费调整部分

10、 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

11、 总承包服务费

三、结算报送相关处理原则

1、合同内工程量分原招标清单、与招标清单差异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比例分别报送)

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部分应按照变更单编号或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一份文件后对应一份结算文件(设计变更按变更前和变更后工程量分别报送,且应注明相应的联系单或变更单;每个变更单单列一份,单价按合同约定方式处理。现场签证单单列合同内和合同外,每个签证单单列一份,单价按合同约定方式处理。)

四、审计费用及取费标准参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和武科大办[2013]88号文要求执行:“各类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合规的原则,严格禁止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弄虚做假的竣工结算现象,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经审计审核,以最后确认数据为准,综合核减率超过6%的,审计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综合核减率在6%(含6%)以内的,审计费用由学校承担。”

五、报送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资料时须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审计送审表、工程结算审计资料交接函、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单、审计承诺书(见附件一~四,或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其中审计承诺书需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本公司委派人员(姓名:) 、(电话:)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与结算审计相关的一切事宜、结算审计期间其在审计资料上的所有签字有效,我公司予以认可。”

六、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及武汉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及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执行。

武汉科技大学审计处

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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