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工程结算审计资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安排本年度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进度和时效,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凡须在2014年度办理工程结算审计的建设工程项目,请于2014年11月25日前报送相关资料,审计处将按资料送达时间的先后顺序办理相关审计事宜。逾期送达的,将顺延至2015年进行审计,特此通知。
审 计 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上一条:工程结算报送资料及要求 下一条:审计公告(201403号-2014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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