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01-19 发布者: 点击:

审计处工作职责

                

1、审计处在学校党委及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积极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养。

3、积极宣传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完善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4、认真开展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经管理、财务收支、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5、扎实开展学校所属单位及经济实体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6、加强对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强化事前、事中审计监督。

7、开展对学校独立核算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审计工作,考核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8、开展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产、物资的购置、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9、牵头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管理。

10、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及时组织审计人员学习财经、审计相关法规,开展审计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11、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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