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安排年终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根据项目资金来源及支付时间节点要求,优先保证政府债券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项目顺利实施,请各单位及时报送2023年度工程结算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政府债券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项目,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工程结算资料报送至审计处。
2、2024年1月10日前需完成工程结算审计的项目,工程结算资料2023年11月20日前需报送至审计处。
审计处原则上按照相关资料报送的时间顺序安排审计工作,逾期未报将延后审计 。
特此通知。
审计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