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工程结算审计资料的通知(2016)
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安排本年度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进度和时效,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凡须在2016年度办理工程结算审计的建设工程项目,请于2016年12月8日前报送相关资料,审计处将按资料送达时间的先后顺序办理相关审计事宜。逾期送达的,将顺延至2017年进行审计,特此通知。
审 计 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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